近日,记者从全市人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人社部门将着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职称制度改革、技能振兴、和谐劳动关系等15项政策落细落实,切实惠及群众。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我市将重点针对培训、服务和人才支撑不足,创业者缺信用、缺担保等问题,制定实施细则,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同时积极创建一批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县市。
♦继续推进“我选湖北凤鸣荆州”意见实施,鼓励大学生在荆州就业创业;出台大学生在荆就业创业意见,用5年左右的时间,鼓励和支持5万名大学生留荆就业创业。
♦建立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等行业建设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在各类工地上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全面落实稳岗补贴等援企政策,实现稳岗补贴政策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和符合条件的企业“两个全覆盖”。
♦落实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作。
♦积极对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2018年,国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将均衡地区之间人口结构特别是人口流动导致的抚养比差异过大带来的养老保险负担,调剂余缺。我市将积极争取政策效应最大化。
♦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愿申请、额度适当,信用担保、风险可控、在职缴费、退休还贷的原则,通过银行提供贷款资金,帮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人员续保缴费。我市将推进部分地区开展试点。
♦《企业年金办法》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落实我市医疗扶贫政策,提高贫困对象普通门诊、门诊重症慢性病、住院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水平。
♦加强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目前,我市已有14家医院开通异地结算,今年将加大工作力度,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新增一批异地结算医院。
♦落实《湖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职称系列,调整增加部分细化专业,明确建立职称申报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打通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发展通道,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认定制度;向市县、高校、学会、协会和医院、企业等下放职称评审权。
♦实施技能振兴计划。积极落实湖北省技能振兴计划要求,对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等技能大师,给予一次性奖励10至20万元;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每人、技师3500元每人、高级工20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职工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选手,可以直接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与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待遇相同。
♦加强技能人才选拔推荐。湖北省将每2年评选表彰湖北工匠10人、湖北省技能大师20人、湖北省技术能手70人,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并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我市将按照《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办法(试行)》要求,积极做好技能人才选拨推荐。
♦开展“荆州能人”选拔活动。选取3至5个行业,采取竞赛方式,公开选拔10位“荆州能人”。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企业,在全社会营造热爱劳动者、尊重劳动者、忠于企业的良好劳动关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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