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荆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测绘服务和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近日,我市出台《荆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试行)》,将实现各类测绘成果共享互认。
“多测合一”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过程中涉及的测绘业务,依法依规委托一家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配套设施等进行一次性测绘获取数据,受委托测绘服务机构根据不同部门需求,分别提取、计算、核验面积信息。
据悉,“多测合一”服务项目分为三个阶段: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选址阶段(包含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测绘服务)、供地施工阶段(包含建设用地批准、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的测绘服务)和竣工验收阶段(包含规划核实和土地核查、不动产登记、联合验收的测绘服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设和管理“多测合一”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业主单位也可在名录库外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测绘单位,并提交服务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名录库由测绘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资质、人员、质量管理、办公场所等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纳入“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并在平台上予以公布,为“一次委托”提供服务选择。
《实施细则》提出,鼓励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查询和申请使用平台中的测绘成果,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实现数据共享,避免重复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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