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对标全省五大优势产业和“51020”现代产业集群,日前,我市结合实际出台《荆州市实施“四大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实施“四大工程”为抓手,真金白银助力先进制造业发展。
实施技改提能强基工程。对年度生产性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投资额最高8%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3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级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对三年内研发设备投入达到500万元的企业研发机构,按照研发设备投资额1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对新获得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药品注册证书、原料药国家备案批件、第三类医药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我市实现产业化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分类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实施绿色智能引领工程。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20万元;对接入二级节点平台且年度新增标识解析量达到50万次及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服务企业数量超过50家且运行良好的,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领域试点示范项目(含标杆、优秀案例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两化融合”贯标、dcmm证书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分级奖励资金。
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对首次纳入统计管理(小进规、新进规)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由个体工商户直接转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在奖励基础上增加5万元;对进规后连续两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速均保持在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稳规”奖励资金10万元;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分档奖励资金;对税收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分档奖励资金;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500强”“湖北省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5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各类试点示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2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的企业,每证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三证齐全的再奖励资金10万元;对纳入民口配套单位统计保持1年以上的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
实施产业链协同发展工程。对市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的本地配套率,按照年度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资金,最高10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特色园区、产业集群、示范基地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20万元;对产业联盟等组织择优给予每年20万元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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